借贷有度 避免套路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发布风险提示称,长期以来,一些不法助贷机构或平台通过混淆概念(把超出法律允许的贷款利息包装成咨询费,审批费,征信费等)、不实承诺(承诺高额度,快速审批,简易审批,不上征信的)、隐瞒风险(多头审批、违法APP窃取用户隐私,倒卖客户隐私等)的虚假宣传手段,诱导消费者过度办理贷款,特别是更为便捷的线上贷款。不仅给消费者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还可能使消费者陷入法律纠纷。上海小贷协会提醒广大群众警惕虚假宣传诱导贷款的风险,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虚假宣传诱导过度贷款主要有以下“套路”:
一是混淆概念误导贷款。一些不良机构或平台通过偷换概念的方式诱导消费者过度办理贷款业务。它们刻意使用"分期缴费""分期付款"等模糊表述来替代"分期贷款"这一专业术语,使消费者在未能完全理解服务内容和合同条款的情况下,就完成了线上签字或人脸识别认证,进而签订了电子贷款协议。在此过程中,这些机构往往会采用诱导填写或技术窃取等手段非法获取消费者个人信息,并将其转售给第三方用于诈骗等违法活动,给消费者带来严重的信息安全风险。
二是不实承诺诱导贷款。现在互联网营销手段层出不穷,各种小视频或网剧内都穿插了贷款广告,普遍存在以不实承诺诱导贷款的乱象。部分不法机构及平台,会借助欺诈性的承诺、夸大其词的效果宣传以及凭空杜撰的信息来误导消费者。例如,他们会鼓吹“一小时放款”“首期免利息”以及夸大最高放款额度。在签订的合同里,这些机构或平台会对内容表述进行模糊处理,或者设置极为苛刻且仅维护自身利益的条款。像若消费者要求提早还款,就必须扣除高额违约金等,这无疑大大增加了消费者的解约成本。更有甚者,一些机构或平台本质上就是“壳公司”,其主要目的就是骗取钱财,根本无法提供实质性的信贷服务,甚至还会不断更换地址,以此逃避监管和法律责任。当消费者发现自己被骗后,常常会因为这些机构已经跑路,而陷入维权艰难的困境。
三是隐瞒贷款实际成本。通过低息噱头掩盖真实借贷成本。部分机构在营销推广时,刻意突出"低至0.03%日息""月息仅1%"等表面优惠利率,却对实际年化利率、综合资金成本等关键信息避而不谈。更有甚者,在宣传材料中模糊处理服务费、手续费等收费项目,待消费者签约后,再以"VIP增值服务""专属定制方案"或"违约金"等名目层层加码,致使借款人最终承担的利息和费用远超最初承诺,陷入"低息诱导、高息套牢"的借贷陷阱。
为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上海小贷协会提示以下几点:
一是识破虚假宣传陷阱。不法机构常以"低息""高回报"等诱人话术包装产品,实则暗藏高额费用和隐形条款。消费者应当保持清醒认知,特别警惕"包过""稳赚""零风险"等绝对化承诺。建议采取"三查三问"策略:查机构资质、查合同条款、查实际案例;问清费用明细、问明违约责任、问透服务内容。对任何宣传承诺,都应要求出具书面说明并多方验证,切勿轻信口头保证,避免落入精心设计的营销话术圈套。
二是核实机构资质至关重要。在挑选各类信贷服务时,应优先考虑对方是否具备合法资质,信誉优良的机构或平台。消费者可通过相关部门或行业协会的官方网站,查询机构或平台的业务资质,明确其经营与服务范围,从而有效避开不法机构或平台设下的骗贷陷阱。
三是审慎签约防陷阱。消费者在签订贷款合同时务必保持清醒:一要辨明合同性质,区分贷款合同与服务协议的本质差异;二要逐条审阅关键条款,重点核查利率计算方式、综合费用构成、提前还款规则、违约责任等核心内容。签署的合同等文件都要自己留存一份;三要警惕格式条款中的"文字游戏",对模棱两可的表述必须要求书面澄清。若发现"霸王条款"或存在重大误解,应立即中止签约流程。建议采取"三不原则":不轻信口头承诺、不仓促做决定、不签署存疑合同,必要时可寻求专业法律意见,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是个人信息保护要警惕。办理贷款业务时,务必注意以下要点:1.严格保管重要资料,身份证、银行卡、验证码等关键信息要做到"三不"——不随意告知他人、不交由他人保管、不轻易拍照留存;2.养成定期检查习惯,每月查看银行流水、每年查询个人征信报告,及时发现异常情况;3.掌握应急处理方法,若怀疑信息泄露,要立即联系银行冻结账户、修改密码,并向公安机关报案。特别提醒:对任何索取个人信息的要求都要先核实对方身份和用途,拒绝非必要的授权请求,切实保护个人隐私和资金安全。
广大金融消费者要避免因一时冲动或盲目攀比,进行超出自身经济实力的消费,尤其要警惕频繁过度借贷。坚持适度原则,抵制非必要透支。树立“量入为出、适度消费”的理念。合理规划日常开支,优先保障基本生活需求和学习成长投入。对非必需、非紧急的消费,特别是超出当前支付能力的高消费,应保持克制,避免过度依赖借贷工具陷入“以贷养贷”恶性循环,最终无力自拔。同时更要认清借贷本质,警惕非法借贷陷阱。借贷的本质是负债,而负债需承担利息和还款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