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南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发布贯彻执行《湖南省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试行)(湘政金发〔2018〕20号),其中小额贷款公司失信行为认定中指出,未使用小额贷款公司监测管理系统、连续3个月(含3个月)以上未按规定向各级监管机构报送数据等8种行为的,将被记入提示信用 信息,并形成失信信用信息记录。据了解,我省216家小额贷款公司中,2018年上半年从未报送数据的公司有41家,2018年3月至6月连续三个月未报送数据的公司有4家,该名单一旦公示,将对我省小额贷款行业产生重大影响。
协会作为我省小额贷款行业的自律组织机构,对此事高度重视,在8月14日召集中和农信、长沙潇湘、长沙安迅、株洲中融、中方建银、长沙众兴、双牌鸿宇、长沙湘商等小额贷款公司高管举行座谈会,省政府金融办副主任张立东、小贷处处长杨定锋、信息中心主任肖化湘等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协会会长吴长云主持。
协会通过交流座谈和调查问卷相结合的方式对此类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对数据报送相关问题总结如下:公司按时上报,但并未上传成功(信息不对称、技术操作不熟、客服数量少等);公司暂时停业;公司有退出意向;公司内部系统与监管系统对接时间差等。对此,协会提出相应建议:第一,监管系统设置数据报送前提醒、报送后反馈的程序,并简化操作流程;第二,加强培训力度,配备专业人员,提高服务质量;第三,小额贷款公司应及时向监管部门上报公司情况,提高对数据报送的重视程度。协会将根据调研结果形成调研材料提交监管部门,以期解决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