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要闻您的位置:首页 > 行业动态 > 财经要闻

广东金融办下发文件:严禁在借款合同外或假借第三方收费

发布作者:湖南省小额贷款公司协会 发布日期:2018-09-04

2018年8月16日,广东省金融办下发了《关于征求<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小额贷款公司规范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粤金函〔2018〕1138号)。


该函寄送对象为: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发改委、公安厅、司法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工商局、法制办,省法院,省税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监局、广东证监局,省小额贷款公司协会,寄送目的为广东省金融办修改了此前的《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后向前述各单位征求修改意见。


该文件值得关注的点有:


一、明确定位和属性。广东省金融办称小额贷款公司(包括网络小额贷款公司)作为新型金融组织,是广东省地方金融组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非货币银行服务类金融业企业(资产总额50亿元以下的小贷公司为微型金融企业)。


二、放宽市场准入。支持管理规范、信用优良、实力雄厚的省内外优秀企业在广东省发起设立小贷公司。


三、放宽经营区域。这里广东省金融办没有提到网络小贷,只是说传统小贷原则上仅限于在注册地所在范围内开展业务。差钱吗APP的主体为佛山市泰裕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据第一消费金融了解,这家小贷不是网络小贷,属于超范围经营。


四、严格利率管制。以贷款利率和贷款过程中收取的各类服务费用构成的综合实际费率作为实际贷款利率,实际贷款利率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严禁利用各种不合理的计息、收息方式变相提高贷款利率,严禁在借款合同外或假借第三方向借款客户收取任何形式的顾问、咨询、评估、管理等费用。广东省是网络小贷大省,仅次于网络小贷第一省重庆。很多现金贷、消费分期平台都是以在广东注册的小贷作为经营主体,存在广东省金融办禁止的这种情况。


五、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定期将逃废债信息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和“信用中国”数据库。


在广东省金融办这份文件中,广东省金融办对发起设立网络小贷方面政策没有明确,在小贷经营范围那条政策处又特别强调传统小贷,显然是没有封杀网络小贷但也没明确表态认可。实际上,广东省金融办在向地方金融局征求意见时,珠海市金融局明确表示“稳健推动互联网小贷发展。支持具有互联网线上经营优势的省内电商企业发起设立互联网小贷,允许符合互联网小贷试点条件的传统小贷申请开展互联网小贷业务,积极稳妥扩大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形成业态聚焦效应”。



【点击6712次】 【打印信息】【关闭窗口
发表评论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刷新验证码
历史评论
    暂无评论信息...